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7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 号)安排,结合实际,现将我校 2017 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国庆节放假时间为:10 月 1 日至 8 日放假调休,共 8天,与中秋连休。9 月 30 日(星期六)上班、行课,按照原安排上星期六的课。
二、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,明确纪律要求,并在放假期间严格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 将加盖公章的值班安排表于 9 月 28 日前分别交至党政办公室 (综合办公楼418 室)和保卫处(综合办公楼 107 室)。单位负责人在放假期间须保持信息畅通,如遇特殊情况,值班领导应在半小时内到达处置现场。
特此通知
重庆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
2017 年 9 月 2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