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安排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我校2017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公休,共三天。其中,5月1日(星期一,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。
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,对教学、办公场所进行安全检查,消除隐患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。各单位负责人在放假期间须保持信息畅通。
特此通知
重庆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
2017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