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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元旦节和寒假放假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年01月07日 22:59     访问次数: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我校2016年元旦节和寒假放假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元旦节放假安排

2016年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,共3天。

二、寒假放假和下学期开学有关安排

根据校历安排,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至2月26日。下学期,学生开学报到、注册时间为2月27至28日,2月29日正式上课。2月28日晚上22:00前,各学院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生处。

教职工1月21日、1月22日正常上班,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,下学期正式上班时间为2月25日(星期四)。2月25日下午16:00前,各单位将教职工考勤情况报人事处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.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妥善做好期末相关工作。

2.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,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并于1月16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加盖公章后分别交至党政办公室秘书科(综合办公楼418室)和保卫处办公室(综合办公楼107室)。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。

3.各单位负责人在放假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。当值领导原则上不能离开主城区。

4.在假期中组织集体活动的单位,必须按程序申报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 

重庆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

2015年12月28日